8月底,贵州省水环境监测中心黔东南州分中心将接受来自“七项制度”工作小组的监督检查,该工作小组是由全国的监督检查专家随机组成。为了圆满完成此次检查,黔东南州分中心于8月8日召开了针对“七项制度”监督检查的自查会议,分中心全体成员出席。
会上,分中心技术负责人雷德安根据《省界缓冲区等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实验室质量控制考核与比对试验实施办法》、《水质监测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水质监测仪器设备监督检查制度》、《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办法》、《水质自动监测站质量监督检查办法》这项七项制度办法,组织大家分类逐条展开自查,确保资料成果、实验室环境、质量控制和人员等都符合监督检查要求。通过这次自查会,黔东南州分中心对即将到来的“七项制度”监督检查充满信心。(通讯员:刘辅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