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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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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网站是贵州水文系统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建设好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网站,对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政务公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办好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网站,突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功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信息主要内容

1、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水文事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3、各市(州)水文局、各处室工作基本情况和重要动态,特别是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

4、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5、本单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的重大成就;

6、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7、取得的重大研究成果和获得的各种荣誉;

8、厅级以上领导视察本单位时的情况、言论;

8、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9、暴雨洪水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结果等;

10、省委、省人民政府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二、报送信息要求

1、时限要求,暴雨洪水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会议情况、新闻类信息于次日报送,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2、信息报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文字信息采用txt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要求每张照片需附照片说明,视频信息要以常用的视频格式报送。

3、各市(州)水文局每2周报送信息及图片信息量不少于1条,各处室每月报送信息及图片信息量不少于1条;每季度或每年将在网站上公示各单位的报送信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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