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中共毕节市水文水资源局委员会 书记 邓璟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重点是在真正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基础上,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安全生产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2021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毕节水文必须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确保发展与安全良性互动,为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谱好水文之声。
一、重视安全生产,筑牢防线、严守底线
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人民”二字,重若千钧,在疫情防控中是如此,在安全生产中更是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旗帜鲜明提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理念,而且强调这个观念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践行为民情怀,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毕节水文安全生产工作提质增效。
提高安全意识,把握本质内涵。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坚持安全发展,就是要把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不断得到保障的基础之上,从而使人民群众能够平安幸福地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加体面地劳动,活得更富有尊严。我们要的发展,是安全前提下的发展,离开了安全,任何发展都没有了意义。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安全意识,为做好各项工作奠定安全稳定基础。
认清严峻形势,扛稳政治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22年来,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毕节市在建工地“1.3”山体滑坡事故导致14人死亡,3人受伤;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导致54人死亡,9人受伤。安全生产事故让我们痛心不已,更教育我们不能等出了事故才去反思。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任何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扛起政治责任,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和红线。
二、护航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强化责任
突出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议事内容来研究、统筹、协调、部署和落实,做到管理常态化、工作规范化、执行深入化。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形势研判,强化监测预警。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创新措施和管理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
突出法治意识。2021年《安全生产法》迎来了第三次修订,这部法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历史最高峰2002年的约14万人,降至2020年的2.71万人,下降80.6%;重特大事故起数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从最多时的2001年140起下降到2020年的16起,下降88.6%。新《安全生产法》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遵循。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又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化法治思维,做到有法必依,扎扎实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细化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突出责任追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评优评先、晋级提拔相挂钩,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要坚决打击说了不做、说了不认真做,发现了不改、发现了不认真改的行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不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负责、不作为、不彻底,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狠抓安全生产,夯实基础、强化落实
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工作。综合运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贵州省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系统”等平台,围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车辆安全、巡测维护、水文(位)站点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建好用好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三张清单”,主动开展和推动问题隐患动态排查、动态整治、动态清零。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化台账,挂账销号管理,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逐步健全完善水文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文测验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持续推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紧盯水文测洪报汛、高空维护检修作业、危化品存储、车辆运行维护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分析研判,全面查清摸清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做好水文巡测应急预案、物资、装备、人才队伍配备,确保出现险情时及时精准应对。
强化监管检查和跟踪问效。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模式,积极运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开展三年整治行动,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监管责任人“三个清单”,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鼓励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员参与监督的监管模式。
加强宣传教育和警示。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是基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安全生产知识,要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同时要担负好领导指导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多措并举开展宣讲活动,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文化理念。把习近平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重要论述作为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理论基础,结合岗位工作特点,不断丰富和完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意识、管理和作业技能水平,层层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认真做好典型挖掘和典型培育,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和负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通过推广典型来推动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