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水文水资源局 2013-5-289:47:13)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水文工作实现新的跨越提供纪律和作风保证,切实解决水文职工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工作不勤的“浮、散、庸、懒”等突出问题,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推进水文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毕节局制定《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方案》,并于近日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
《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方案》制定后,要求机关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把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与水文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将水文职工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确保机关作风取得较大转变。
作风专项督查通过组建临时检查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走访等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各部门是否存在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特别是对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规定的执行情况逐项督促检查。检查上班时间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到岗率,特别是主汛期各部门人员坚守工作岗位情况和保持通讯畅通情况,以及机关职工是否存在擅离职守、迟到早退等工作纪律、考勤执行、履行职责的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视其程度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经局党工委会议研究后给予相应处理。